安徽省淮北市2021年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6-09 18:38:49 稿源: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工作需要,淮北市现面向全国“双一流”重点高校和国(境)外知名高校定向招聘一批党政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一)招聘对象

国内“双一流”重点高校和国(境)外知名高校应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校名单见附件2,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及定向、委培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濉溪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博士研究生计划单列,不受招聘名额限制,岗位如下: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6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

(六)国内“双一流”重点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12月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在学习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hbpta.pzhl.net/index.php)进入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9:00-6月25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淮北市2021年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6月25日17:00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在6月26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最低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如报名人数较多,采取先比选(通过审核专业材料等方式进行,我市急需紧缺的土木工程、城乡规划、水利工程、经济学、金融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专业人才、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和考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淮北市2021年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等原件,持“安康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安康码”获取方式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面试按照一定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集中在淮北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对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本次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1. 人选确定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2. 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聘用和分配管理

1. 公示

综合考虑考生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北先锋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党政储备人才在淮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1年试用期)。

3. 分配

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统筹考虑党政储备人才的学习经历、专业背景等因素,将党政储备人才分配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关岗位锻炼。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 管理

党政储备人才实行“五统一”管理。统一招聘,以“淮北市定向招聘党政储备人才”进行,不以具体单位名义招聘;统一入编,招聘人才全部纳入财政供给事业编制;统一选派,招聘人才人事关系落实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际工作岗位根据人岗相适原则,选派到合适的专业部门、重点项目等岗位锻炼培养;统一考核,招聘人才聘期内专项考核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统一培养,对经考核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招聘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职或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优先调任。

 

四、相关政策

招聘人才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首次聘期3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7级管理岗(相当于正科级),硕士研究生聘任8级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享受以下待遇:

(一)生活补贴: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200元、800元的生活补助,最高为期3年。

(二)住房保障:党政储备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可申请每人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贴,最高为期3年;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享受购房契税全额返还政策和购房补贴(按照购房当月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博士研究生每平方补贴均价的10%,硕士研究生每平方补贴均价的7%,本科生每平方补贴均价的5%,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

(三)家属就业:党政储备人才如有配偶,需要来我市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四)子女就学:党政储备人才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安排在就业所在地优质公立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

党政储备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不收取考生费用,同时,分地区定额包干报销考生的往返车费,其中安徽省内300元,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400元,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500元,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800元,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1000元,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1000元,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1000元,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00元;国(境)外2000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淮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0561-3198714,0561-3198715;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1. 淮北市情简介

            2. 高校名单

            3.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淮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9日